据媒体报道,一位买家在淘宝网店购买了 18 件衣服,穿出去旅游拍照后以“不喜欢”为由要求退货。昨日晚间,淘宝官方微博对此回应称,小二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,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。 淘宝表示,这是个案,不会影响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。同时,我们仍然愿意相信人性的美好。 据北青报报道,买家黄小姐 4 月 25 日在其店铺拍下 18 件衣服,共计 4600 余元。 5 日,该买家突然要求 18 件衣服全部退货。李先生加了对方微信才发现,黄小姐穿着在自家店铺买的衣服去了西藏旅游,并将照片发在微信朋友圈。 随后,当事买家也在微博回应称,自己一年买几百件衣服,退款率为零,这次穿着不喜欢的衣服拍照,是因为抱着侥幸心理,她愿意道歉。同时,希望网友停止网络暴力。